津博律师事务所
津博律师事务所- 基本资料
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路都市花园大厦5号楼13层 | |
300070 | |
中国 | |
022-27827035 | |
022-27826517 | |
100万-500万 | |
50人以下 | |
王勇 |
津博律师事务所- 客户信息跟踪列表
津 博 律 师 事 务 所 津博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成立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是由一批具有丰富业务经验和一技之长的人员组成,是以南开大学法学系培养的法律人士为核心,以其它重点法学院校毕业生为骨干组成的群体。本所与众多相关机构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所内设有法律顾问部、债务部、事务调查部、知识产权部、金融投资部等业务部门。 法律顾问部具体业务如下: 1.我所将为顾问单位按ISO9000、ISO14000标准完善公司管理体系,即帮助您建立完善法务规程、商标规程、专利规程、印章动用规程、合同审查规程、定单审查规程、结算规程、争议处理规程、人事劳务规程等,其目的是为顾问单位避免由于内部管理的混乱而造成与外部相关的单位产生纠纷。 2.协助公司草拟章程、注册及办理有关证照。 3.协助公司编写“员工手册”中的法律条款;规范培训合同,防止员工在培训后离职;规范劳动合同,防止员工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4.依照法律明确业务代表的权利、义务。明确“职务行为”和“个人行为”的法律后果,以避免相关人员在业务活动中的贪污、索贿、侵占等行为。 5.协助企业对股东、董事、经理及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法律培训,使其在业务活动中依法办事。 6.协调公司与其它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处理各种争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7.为顾问单位代理商业谈判,审核法律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提供咨询服务。 8.交通事故的处理与解决。 A.突发交通事故的紧急处理。B.赔偿金额的精确计算。C.抢救费的紧急追缴。D.事故的调节及诉讼代理。E.事故责任认定复议的申请及调查取证。F.代理申请保险理赔。 9.为企业解决债权、债务纠纷,对债务案件采用“风险代理”,即预先不收取代理费,按照实际追回的款项逐步收取费用。 特别聘请南大法学专家共同研究、制作具有特色服务,能够维护公司利益的两套法务体系,《人力资源法务体系》和《营销法务体系》。这两大体系是各个行业的需求热点。 “以诚为本,精益求精”是我所的服务宗旨,我所愿为各类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驾护航。 电话:(086-22)27827035 (086-22)27827096 (086-22)27827225 传真:(086-22)27826517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路都市花园大厦5号楼13层 邮编:300070 注:本所备有详细资料及英、日、韩译文,敬请函电索取。
